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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检察机关“禁酒令”


稿件来源:鼓楼区检察院 发布时间:2007-03-15 14:37:16 访问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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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、禁止在工作时间及工作日中午饮酒;
  2、禁止携带枪械、卷宗材料和秘密文件时饮酒;
  3、禁止着装(检察服、警服)在公共场所饮酒;
  4、禁止与发案单位、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、亲友一起饮酒;
  5、禁止到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场合饮酒;
  6、禁止在任何时间、任何场合不文明饮酒、酗酒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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